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数字指示秤的替代法检定方法需遵循以下技术要点和操作步骤:
一、重复性测试要求
重复性误差与替代比例关系:
当重复性误差≤0.3e时,允许减少至35%最大秤量的标准砝码进行替代检定;
当重复性误差≤0.2e时,可进一步减少至20%最大秤量的标准砝码。
重复性测试方法:
使用约50%最大秤量的载荷,在承载器上重复加载3次;
计算3次附加小砝码的极差(Δmax-Δmin),若该差值≤0.2e或0.3e则满足替代条件。
二、替代物选择要求
替代物属性:
需为质量恒定的载荷,如钢板、可注水罐体或电动叉车等;
替代物质量波动需控制在±15%标准砝码质量范围内。
标准砝码最低要求:
至少需具备20%或35%最大秤量的标准砝码(具体比例由重复性测试结果确定)。
三、替代法操作流程
初始检定阶段:
使用标准砝码从零点开始加载至允许替代的秤量点(如20%或35%最大秤量),记录该点误差及附加小砝码数量;
通过闪变点法确定化整前误差(即附加小砝码量Δm)。
替代物加载阶段:
卸下标准砝码,加载替代物至相同秤量点,并通过调整替代物使附加小砝码数量与初始阶段一致;
重复此过程多次,逐步叠加标准砝码和替代物,直至覆盖最大秤量。
误差计算与验证:
非自行指示秤:通过主游砣位置和显示值计算替代物实际质量(Q=I2-ΔE1);
自行指示秤:利用闪变点法公式计算替代物质量(Q=P-ΔE1,其中P为化整前示值)。
四、注意事项
环境要求:
需在温度-10℃~40℃、湿度≤85%的稳定环境中操作,避免电磁场和震动干扰。
替代次数限制:
替代次数取决于标准砝码比例,例如使用12t标准砝码检定60t秤需进行4次替代。
替代物稳定性验证:
每次替代需重新验证替代物质量的一致性,确保其误差在允许范围内。
通过上述步骤,可在减少标准砝码用量的前提下完成数字指示秤的完整量程检定。